


简要介绍工伤认定流程,供各位参考。
工伤申报主体及时限
一、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工伤
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超过一年时限能否申报工伤?
符合一定条件仍然可以申报工伤。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申报工伤应该准备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即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即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社会保险部门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办理?
一般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工伤认定作出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救济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伤残等级 | 补助月数(本人工资) | 通俗解读 |
|---|---|---|
一级 | 27个月 | 工资×27,比如月薪1万,赔27万 |
二级 | 25个月 | 工资×25,比如月薪1万,赔25万 |
三级 | 23个月 | 工资×23,比如月薪1万,赔23万 |
四级 | 21个月 | 工资×21,比如月薪1万,赔21万 |
五级 | 18个月 | 工资×18,比如月薪1万,赔18万 |
六级 | 16个月 | 工资×16,比如月薪1万,赔16万 |
七级 | 13个月 | 工资×13,比如月薪1万,赔13万 |
八级 | 11个月 | 工资×11,比如月薪1万,赔11万 |
九级 | 9个月 | 工资×9,比如月薪1万,赔9万 |
十级 | 7个月 | 工资×7,比如月薪1万,赔7万 |
注:
本人工资
工伤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超过社平3倍或低于60%按封顶/保底值计算)
伤残津贴(1-6级):
1级:工资×90%(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
2级:工资×85%(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
3级:工资×80%(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
4级:工资×75%(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
5级:工资×70%(单位发,若无法安排工作)
6级:工资×60%(单位发,若无法安排工作)
地区 | 医疗补助金(5级) | 就业补助金(5级) |
|---|---|---|
广东 | 10个月工资 | 50个月工资 |
江苏 | 固定额5级20万,6级16万… | 固定额5级9.5万,6级8.5万… |
浙江 | 15个月工资 | 30个月工资 |
划重点:
合同解除后才能领这两笔钱!
临近退休年龄时,补助金按剩余年限递减(如还剩3年退休,赔70%)
医疗费用:符合规定的治疗费用100%报销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执行
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按规定报销
辅助器具费用:经确认的辅助器具费用按标准报销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