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经手的离婚案件中,很多受害者因为不懂如何固定证据,导致在法庭上无法证明长期遭受暴力。
如果你或身边的人正在经历家暴,请按以下步骤操作:
1. 第一步:逃与报
· 逃离现场,跑到有摄像头的地方或邻居家。
· 第一时间拨打 110。不要只说“吵架”,要明确说出“我正在遭受家庭暴力,请求出警”。
2. 第二步:索要法律文书(最关键)
· 警察到场后,要求警察制作询问笔录或出警记录。
· 务必要求警察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份文件是法院认定家暴的铁证。
3. 第三步:医疗与伤情
· 去正规医院就诊,告诉医生“这是被打导致的”,要求医生在病历上写明致伤原因(如“钝器伤”、“拳击伤”)。
· 拍摄受伤照片(要能看清面部和伤口位置)。
4. 第四步:申请“保护令”
· 如果对方继续骚扰、恐吓,可以凭上述证据,单独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 保护令可以禁止对方靠近你的住所、单位,甚至责令其搬离你的住所。
【律师警示】
遭遇家暴,隐忍是最坏的选择。第一次发生就要坚决说不。哪怕你暂时不想离婚,申请“保护令”也是震慑对方、保护自己的最有效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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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如遇法律纠纷,请及时携带材料咨询专业律师。”